公司参加主编的《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颁布施行
2022-01-05
CECS标准《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由嘉兴市市政工程协会与我公司发起立项申请,经标准主管部门审核并向全国公示,于2020年6月28日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以建标协字(2020)14号文《2020年第一批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予以下达编制计划。
我公司作为主编单位之一,由公司副总工程师沈建明主要负责参与编制。经过近两年时间,编制组通过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参考有关标准,形成相关的专题报告或总结,并经过全国公开征求意见、专家组审查、主管部门复审等程序后完成报批稿。于2021年12月26日获得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批准并予以公告,将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制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确立了团体标准法律地位后,在我市范围内第一部由施工企业主编的团体标准,它的颁布实施实现了嘉兴市建筑行业编制团体标准零的突破。标准主管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是我国最权威的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管理部门。《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在2021这个年度得到颁布,也是作为红船起航地的嘉兴建筑人为党的百年华诞送上一份礼物。
《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的制定填补了我国市政工程建设无相关绿色施工标准的空白。本标准的实施,对响应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决策部署,推进市政公用工程的绿色建造、实现市政行业的绿色发展及绿色生态城市建设具有迫切的现实意义。本标准不仅为规范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提供了依据,也为指导施工企业推进市政公用工程绿色施工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