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建设局转发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在全省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0-07-03
各县(市、区)建设局,嘉兴港区规划建设局、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建设交通局:
为切实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加强施工合同管理,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市场行为,现将省建设厅《关于在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在建工程发承包双方按照《关于在全省推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浙建[2013]7号)的有关要求,采用互评方式对对方的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评价,填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表》(附件3)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于6月30日前上报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市直管项目上报至市建管中心。
二、各县(市、区)建设局根据承发包双方互评情况,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建工程汇总表》(附件1)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情况汇总表》(附件4)于7月15日前上报市建设局建管中心。
三、我局将于7月上旬对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情况进行抽查,请各县(市、区)建设局及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落实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叶静怡,邹红萍 电话:83990141
附件:关于在开展全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履约评价工作的通知
嘉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6月12日